導演:???
主演:伊恩·格雷 喬什·佛雷特 李惠敏
陽華認為秦施是一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投機取巧,將別人的損失視作為自己的成本,不惜一切代價只顧自己利益的卑鄙小人。秦施很生氣,但也表示自己是個好律師,不僅要打贏官司,還要維護法律的正義與公平。而她這樣也律師,就因為一個不合理的律師就要止步于此,不能進到好的律所,不能接到有影響力的案子。她是撒謊了,也傷害到了陽華,但她也沒有別的辦法。而她之前之所以選擇陽華也是因為他微博上曾經(jīng)發(fā)的話打動了自己,但現(xiàn)在看來自己選錯了人。說完這些話秦施離開,但是陽華也不愿追上去為自己的言語致歉。陽華打算租房住,可自己的錢都在母親手中,他只好開口向蔡亮借錢。蔡亮將手中僅有的錢都借給陽華,還勸說陽華給秦施道歉。陽華致電秦施表示了自己的歉意,還約秦施次日見面。次日見面后,秦施了解到陽華想要找一個臨時未婚妻來讓母親放棄逼迫自己結婚的念頭。秦施讓陽華繼續(xù)扮演自己的丈夫,期限是半年,而她也愿意扮演陽華的女友來讓陽華母親安心。兩人達成協(xié)議,秦施起草了協(xié)約內(nèi)容,兩人簽字約定。隨后陽華讓秦施陪自己回家,時間可以是兩個小時,但隨后陽華也要陪同秦施去平湖出差。陽華帶著秦施回家見父母,陽母聽聞兩人要結婚非常驚訝。陽華還表示兩人可以先談一年戀愛,如果沒有任何矛盾的話一年后結婚,還打算在房產(chǎn)證上添上秦施的名字,還要和父母分開居住,所以父母只能搬出去住,而且以后的錢也歸秦施管理,兩人還不打算要孩子。可陽母的態(tài)度與陽華想象的不一樣,陽母早就看透兒子在演戲,所以明面上很支持兩人戀愛,甚至還表示兩人可以三個月就結婚。眼見陽華無話可說,秦施索性直言自己想馬上結婚,還可以讓陽華住在自己家中,甚至還可以不工作靠自己養(yǎng)活。陽母一聽兒子要給別人當上門女婿,直接慌了。但面對秦施獨斷的言語,也沒法表示不同意婚事。因為成功搞定母親,陽華對秦施非常佩服?;厝ヂ飞?,秦施將準備好的關于老公的資料給陽華看,資料中的陽華是在加拿大做金融工作,兩人還有一個兒子,已經(jīng)兩歲半了。秦施讓陽華將這些信息記住,前往不要在熟人面前露餡。李黛打來電話表示女企業(yè)家的法務人員已經(jīng)確定,秦施即便去找蘭總也改變不了什么,李黛讓秦施趕緊回來,有些事情他們可以一起商量。秦施帶著陽華順利來到慈善晚會,而隨后陶俊輝也代表新世界律師事務所獨自來到此處。來到房間,秦施精心打扮了一番,可最后卻對陽華的裝扮不甚滿意,只好帶著他來到酒店的服裝店重新購置了一套衣服。秦施對于趙丹平指定李黛作為法務律師不滿意,因為她認為自己的能力高于李黛。她今日來此就是為了充分展現(xiàn)自己的能力,而她比李黛強的一點就是她從不留退路,任何她要做的事情,不管有多難都會做好它。陽華建議秦施說服玉蘭集團總裁龐定方,而他為了幫秦施主動接近龐定方,可此時陶俊輝也在此地,秦施看到陶俊輝就有些不自在。陽華意識到陶俊輝是秦施前男友,本不想幫她應對。蘭總介紹同行給秦施認識,而此人就是陶俊輝,蘭總讓陶俊輝招待秦施。秦施不愿和陶俊輝接觸,索性直接拉著陽華離開。當年秦施和陶俊輝談了七年戀愛,可是陶俊輝母親不愿兒子和陽華結婚,兩人才最終分手。